对于办公楼、综合楼等商用建筑物或公共区域大开间的场地,由于其使用对象数量的不确定性和流动性等因素,宜按开放办公室综合布线系统要求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开放办公室综合布线
1. 采用多用户信息插座时,每一个多用户插座包括适当的备用量在内,宜能支持12 个工作区所需的8位模块通用插座;各段缆线长度可按表图1选用,也可按下式计算。
C=(102-H)/ 1.2
(3.6.1-1)
W=C-5
(3.6.1-2)
式中 C=w+D--工作区电缆、电信间跳线和设备电缆的长度之和;
D--电信间跳线和设备电缆的总长度;
W--工作区电缆的最大长度,且 W≤22m;
H--水平电缆的长度。
表图1:各段缆线长度限值
2. 采用集合点时,集合点配线设备与 FD之间水平线缆的长度应大于 15m。集合点配线设备容量宜以满足 12 个工作区信息点需求设置。同一个水平电缆路由不允许超过一个集合点(CP);
从集合点引出的 CP 线缆应终接于工作区的信息插座或多用户信息插座上。3.6.2 多用户信息插座和集合点的配线设备应安装于墙体或柱子等建筑物固定的位置。
三、工业级布线系统
1. 工业级布线系统应能支持语音、数据、图像、视频、控制等信息的传递并能应用于高温、潮湿、电磁干扰、撞击、振动、腐蚀气体、灰尘等恶劣环境
2. 工业布线应用于工业环境中具有良好环境条件的办公区、控制室和生产区之间的交界场所、生产区的信息点,工业级连接器件也可应用于室外环境中。
3. 在工业设备较为集中的区域应设置现场配线设备。
4. 工业级布线系统宜采用星形网络拓扑结构。
5. 工业级配线设备应根据环境条件确定IP的防护等级。